最近,部分省份陆续接到来自监管部门的便函通知:“按照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输液泵和注射泵,不得用于镇痛药、化疗药物、胰岛素等高风险药物的输注。”消息一出,不少基层医院第一时间都陷入了困惑:现有设备还能不能用?哪些科室要调整?是不是要全部更换?如果要调整,应该怎么做才合规、又不增加过多成本?